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管控的通告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加强全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区居民必须服从村(社区)统一调度,积极配合做好核酸采样、流调溯源等工作,采样完成后及时返回家中,不得在外聚集、逗留。
2.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之外,所有企业一律居家办公,暂停生产经营活动。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住宿宾馆(政府防疫征用)、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之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停业。全区公交全部停运。
3.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就地转为村(社区)志愿者,全面参与村(社区)防疫工作。
4.在全区范围实行“非必要、不外出”,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全区人员非必要不得离区,确有特殊原因的,一律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报村(社区)、乡镇、区级疫情防控指挥部三级批准才能离开。
5.严格控制会议活动,鼓励提倡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会议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召开。
6.暂停一切庙会、民俗活动、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7.麻将馆、棋牌室、KTV、足浴按摩等密闭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养老院、福利院等特殊场所一律封闭管理。
8.走读制中小学、幼儿园停止线下教学,开展线上教学;全寄宿制学校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
9.静止期间,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要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服从村(社区)疫情防控安排。
10.对传播不实信息、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上述要求从3月18日20:00起执行,后续将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感谢大家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南昌市新建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现场指挥部
年3月18日
来源:南昌市新建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万晴
复审:任宇博、罗彩华
审签:邵平
监制:吴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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