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南昌日报」
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南昌市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南昌市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5,,.63万元,批准南昌市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年12月31日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