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有关“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努力加大投入,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年,市本级安排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专项资金万元,并根据我市实际,统筹利用好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用于新型主体培育的资金万元,支持农民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购置农业生产设施设备,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提供资金保障。
同时,扎实有序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年下达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万元,有效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此外,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为“头雁”项目培育对象,下达培训资金79.85万元,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南昌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邬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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