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红谷滩区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
第5号
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年3月24日起,在南昌红谷滩区范围内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
一、封控区:预制厂11一18栋、37一43栋、44一50栋、68一73栋、74一80栋、一栋,共44栋,封控区内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
二、管控区:碟子湖大道以东,丰和中大道以西,丽景路以南,翠苑路以北(除卫东街道办事处、卫东花园一期、卫东花园二期、阳光枫情小区、洪翔园、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投大厦、华兴文化广场)的区域,管控区内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
三、防范区:卫东街道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区域。防范区内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以上区域管控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以上措施自年3月24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请广大市民继续坚守疫情防控要求,提高防范意识,主动配合落实管控措施。持续做好自我防护,加强健康监测,积极接种新冠疫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后续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南昌市红谷滩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3月24日
来源:南昌市红谷滩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编辑:吴璠
复审:冯星星
审签:邵平
监制:吴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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